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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出賣我們的未來 看穿迷障,認識勞保改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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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推出的勞保改革方案,真能解除破產危機?我們的未來,終究得靠自己。第一步,就從認識制度做起。

行政院於2013年春節前推出了勞保改革方案;而引發改革的原因,來自於2012年10月,兩年一度的勞保財務精算報告。該報告顯示:勞保基金的潛藏負債高達7兆2,697億元,「如果一切的條件像現在這樣不變的話」,到2018年將入不敷出,2027年基金則將「破產」。

 

危險假設條件,衝擊青年世代 

我把「一切條件不變」用引號括起來,是希望大家注意到這份報告假設了未來的50年,有幾個條件是不變的:

第一、(投保)薪資成長率為每年1.5%。

第二、通貨膨脹平均為每年1.7%。

第三、基金的收益率為每年3.0%。

以及,最重要的,50年後,繳保費的人數將從951萬3千人,下降到496萬4千人;65歲以上的人,將從259萬8千人暴增到近三倍的784萬3千人。也就是說,只有現在一半的年輕人,要養現在三倍的老人。 

不管你現在的年紀多大,我還想提醒一件事情:50年後,你還會是「年輕人」嗎?長期來看,目前年紀越輕的人,受到勞保基金危機的衝擊就越大,也越需要留意這件事。怎麼留意?就是不能讓以上的條件發生。好比說,投保薪資跟「基本工資」連動,我們不能容許「凍漲基本工資」,不但不能凍漲,而且必須年年漲、大幅漲,這樣「投保薪資年增率」只有1.5%的這個條件就不會發生。又好比,50年後只有目前一半的人要養三倍的人這種事,也不能讓它發生。我們必須要求政府拿出有效的鼓勵生育政策,健全公共托育服務,讓生養的成本降低;此外,調整移民政策、開放工作移民,也是可行的方向。

鋸箭調製度,雇主要負擔 

退休基金面臨崩盤,反映了整個經濟、社會、政治的狀況,只改革制度,是「鋸箭法」,解決不了問題。不過,箭還是要鋸,即使需要花費15年、20年,我們仍然要面對。制度上先做調整,是應急。那該怎麼改?現在的制度,最大問題就是:保費無法依據需要來做靈活的調整。 

現行勞保年金的設計是「確定給付」制,把退職者每個月可拿多少錢,先用公式確定下來,然後再依照這個需求,計算在職者需繳交的保費;用「給付」決定「保費」,非到萬不得已,不考慮降低給付。這是照顧退職者最好的一種方式。既然如此,事情應該很簡單,如果基金不夠,調漲保費不就好了嗎?問題是,保費的七成是由雇主(資本家)負擔,政府(黨)不敢得罪這些人,讓他們多付出成本。 

事實上,行政院的方案也提到要將保費漲到19.5%,但這裡面別有玄機。這個方案改動了現制的兩個地方:一是把保費上限從13%漲到19.5%。另一則是,現制規定每年調漲0.5%,但保費超過10%之後,便調成每兩年漲0.5%;改革方案則是超過10%之後,每年還是調漲0.5%,不再是兩年調一次。

「藏富於民」,基金才能穩 

在2016年之前,因為保費未漲到超過10%,「新制」和「現制」是一樣的;也就是說,在馬英九任內,保費根本不會動。馬總統在其任內不動保費,但同時行政院卻設計了甲、乙兩種「降低給付」方案,用甲案來計算,老年給付大概打了八折;基金危機的負擔,由退職者吸收,而不讓雇主負擔。這除了違背「確定給付」制度設計的原理,也顯示出馬政府在社會資源分配上的偏頗。

這樣的做法實在太老套。稅收不到、工資不漲,不願讓雇主付出成本,現在勞保撐不住了也是一樣。如果我們不願直接面對問題核心,很多事情註定無解。事實上,政府稅收不足與工資停滯,正是構成老年危機的根本因素。現行勞保採隨收隨付制度(當年度的保險費收入,用於當年度的保險費給付),設計的精要在「藏富於民」,只要在職工作的人有足夠能力,就不必擔心沒有資源可以照顧退職者。此外,更重要的還在於,政府必須以稅收去建立兩個面向的退職者照顧系統。

勞保勞退漏洞大,社會安全網來補

其一,是「基礎年金」。現行「勞保」、「勞退」制度的共同特色,都是以退職者的在職收入作為養老給付的計算標準,收入越高者領得越高。但在職收入低的人,所需的照顧其實更多,如果老年照顧方案,只有這一類以在職所得為計算基礎的「職業年金」,那勢必會造成很大的社會安全漏洞。所以,政府需要建立以稅收支付、普遍式的「基礎年金」。

再者,不管是哪一種「年金」,最後都是給退職者現金,給他們錢要做什麼呢?就是讓他們去購買各種私有化的服務,但是如果醫療、照護,甚至食衣住行等基本需求,都由政府來提供,不再需要「買」呢?這些不是直接給錢的服務,也就是「非現金給付」式的安養制度,是把社會安全網徹底補起來的重要手段。

行政院版的「漲保費」加上「降給付」方案,把破產時間延後了11年,到了2038年,勞保基金還是會「破產」;其實,所謂的「破產」,根本是一個錯誤觀念。我們把「破產」換成「基金不足支付」,會比較準確;精算報告所假設的薪資停滯、人口老年化……等問題,不可能透過勞保制度本身的調整而改善,而「基金足夠支付」的年份,正是當政者提出緩解這些結構性問題所需的時間,他們應該負責任地告訴全民,適當的「基金足夠支付」的時間是多長,到2027年是不是太短?如果太短,應該要到什麼時候?有了這個時間,我們就可算出合理的保費,根本不需考慮「降低給付」的問題。接下來,就是要盡全力,在設定的時間之內,維持工資上升、增加生育率、建立更基礎的社會安全網,從結構上避免老年危機的發生。

面對改革,全民應採取行動

最後,我想說的是,這些話並不是說給在朝在野的為政者聽的,因為他們未必不懂,只是不想做。我們都已被複雜的退休制度、職業別間的仇恨,與基金危機的誇飾修辭給蒙蔽了。一旦我們搞清楚這些是怎麼一回事,並且付諸行動的時候,我們得大聲地說:不要出賣我們的未來,老年保障,一定要做到。

撰文∣孫窮理(苦勞網記者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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